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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教務處 - 教務處 | 2017-02-17 | 點閱數: 461
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 106 年 2 月 9 日臺教師(三)字第 1060016811 號函辦理。
二、凡學校選用 105 校本規準者,精緻網「評鑑」與「認證」功能已上線,提供學校上傳資料與後續分析,並據以規劃專業成長活動參考以及計畫成果彙整,爰請學校鼓勵教師積極上網操作運用。
三、學校選用 101 校本規準者,其「評鑑」與「認證」功能尚未完成整合,校內教師有 105 學年需認證者,建議校本規準採擇優先以 105 規準為原則,如使用 101 規準「認證」者則採用紙本認證;至以 101 規準進行「評鑑」,則由精緻網協助開立專區供學校完成線上評鑑使用。請各校先行完成校本規準調查,依下列詳細操作說明辦理,並及早完成規準設定之確認:
(一)原已勾 101 校本規準者可改選 105 規準的認證需求,惟請逕洽精緻網服務人員。

(二)採 101 校本規準者可以紙本方式進行進階評鑑人員、教學輔導教師認證,亦可由精緻網所設虛擬學校進行線上評鑑。
四、請各校儘速完成精緻網上之規準選定,並積極宣導教師使用精緻網上傳評鑑與認證資料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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